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异味溯源与网格化监测项目设备买卖合同
招标编号:25-P-J-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异味溯源与网格化监测项目设备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贯彻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炼化业务创建无异味工厂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物管控向纵深拓展,消除工厂异味,炼化与新材料分公司制定了《炼化企业无异味工厂建设方案》。
2.2招标范围:异味溯源与网格化监测系统1套(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及第八章),其中包括以下7套子系统:
(1)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包括雷达红外热成像远程监控模块1套、防爆微型校准子站3套、气象系统1套)。
(2)危险泄漏气体 VOC 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2套(包含防爆校准模块2套)。
(3)厂界 VOC 在线监测子站2套。
(4)厂界 VOC 及恶臭气体边界站2套。
(5)防爆微型监测子站10套(包含防爆微型恶臭监测子站2套)。
(6)走航监测车1辆。
(7)VOC 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1套。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仓库。
2.5交货时间:本项目交货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6周内货到广西石化现场。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元,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在云梦泽电子采购系统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不对产品8位品名做具体要求)。
3.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至少4个子系统(必须包括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防爆微型监测子站、走航监测车、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的有效供货业绩。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可隐去价格)。
3.6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2025年07月物资采购计划A33大类措施返排液处理集成设备(A33-03-WⅡ-202507)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锦州石化公司提高三针焦产品质量增设脱水烘干设施项目——蒸汽烘干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