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HMZB[GK]2025014
项目名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重症监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1(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重症监护相关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微波治疗仪 | 1(项) | 否 | 微波治疗仪 | 50,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数字式心电图机 | 1(项) | 否 | 数字式心电图机 | 70,000.00 | 工业 |
| 1-3 |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动态血压;动态心电 | 1(项) | 否 | 动态血压;动态心电 | 360,000.00 | 工业 |
| 1-4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直立倾斜试验检测设备 | 1(项) | 否 | 直立倾斜试验检测设备 | 600,000.00 | 工业 |
| 1-5 | A02322600-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血管压力导丝测定仪 | 1(项) | 否 | 血管压力导丝测定仪 | 1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待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货物类)。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清单设备一至设备六逐一列明各产品的制造商及规模,未逐一声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 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