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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铁路工务宿营车防火灭火系统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铁路工务宿营车防火灭火系统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ZD2025--26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铁路工务宿营车防火灭火系统二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轨道客车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火灭火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1.2 须提供IRIS认证证书、EN15085焊接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 须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和3C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防火灭火系统通过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机构依据GB/T 25119-2021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1.4 须提供近5年内与具备铁路机车车辆制造/维修许可的主机厂签订的路用客车防火灭火系统供货合同及发票。
3.1.5 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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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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