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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贸易(浙能温电)四期过热器减温水调节阀【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天虹贸易(浙能温电)四期过热器减温水调节阀【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天虹贸易(浙能温电)四期过热器减温水调节阀【重新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浙能温电四期过热器减温水调节阀4台。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5.报价人须提供调节阀制造厂商的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与特种生产许可证配套的型式试验证书。

6.报价人所报品牌自 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调节阀(压力≥CL2500)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机组容量、压力、合同金额、供货范围等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代理商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以及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未提供将取消中选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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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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