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10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水泥,用于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工程、公路及交通洞的承建,包含公路工程(进场公路、上下水库连接1#、2#、3#公路、上下水库连接交通洞1.6km、一级取水泵站公路、取水泵站兼明渠检修公路(含0.488km交通洞)、三级取水泵站公路)、供水工程、下水库二期渣场及表土堆积场治理工程。
2、采购范围: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25000 |
散装 |
2 |
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2000 |
袋装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比采购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报价
4.1.综合单价:包括货物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保险费、运杂费、过桥费、卸车费以及其他运抵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4.2.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综合交货单价(A)=出厂价(B)+固定费用(C);
出厂价(B):为本次询比采购截止时,所报品牌厂家最新一期出厂价(供货品牌要求:西南水泥、海螺水泥、紫江水泥、金隅冀东水泥、金久水泥)。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出所报品牌厂家出具的最新一期出厂价文件,未提供视为放弃本次响应采购。
4.3.出厂价调价要求:
出厂价调涨:如西南水泥、海螺水泥、金久水泥品牌厂家同一时均发布出厂价上涨时,按三家的均价调整出厂价,如只有二家或一家水泥品牌厂家发布出厂价上涨时,出厂价不予调整。
出厂价调减:西南水泥、海螺水泥、金久水泥品牌厂家中只要有一家发布出厂价下浮时,按发布的最低价调整出厂价。
4.4.综合单价含货款、税费13%(增值税专票)、运费、卸车费和到交货地点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一票制)。
5、交货时间:依照买方与卖人的约定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要求以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6、交货地点:贵州省修文县贵阳抽水蓄能电站GYXN/C1标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位置。
7、供货品牌要求:西南水泥、海螺水泥、紫江水泥、金隅冀东水泥、金久水泥。
8、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每月5日前到项目部办理上月对账手续,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卖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全额质保金。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存款,供应链金融、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额等方式支付货款。
9、其他:水泥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连续不间断供应,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和人工、设备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1为保证水泥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9.2乙方必须给甲方施工人员作书面技术交底,注明水泥在现场接收、运送施工、养护等注意事项,并有技术人员定期到场进行指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水泥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供货合同作为业绩证明。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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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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