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州市第二水厂备用取水口上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需要,我单位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月26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3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1月23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泵房控制系统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套 |
1 |
|
合计 |
|||||
注:以上材料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0.1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20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时间截止时间将延长20分钟。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0: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不含安装)等。运费按到达项目指定地点交货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供货完成。
3、交货地点:广东茂名市高州市。供应商在竞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各标段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竞价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4.2必须是全新料生产,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保证生产、销售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本设计采用的现行主要标准及规范: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55029-2022;
符合设计文件、图纸及最新规范要求。
5、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格12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7、付款比例:
7.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7.2结算后次月支付结算款50%,调试完成后支付结算款30%,经监理、业主验收并移交业主后支付18%,剩余3%留做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7.3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银行票据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8、验收方式:
8.1货物发运时应随车携带一份发货清单、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证明书、外观、质量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8.2、报价人应按约定分批进行供货,如供应的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取样检测不合格,竞价人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竞价人造成损失。
8.3、计量方式:计量单位以“台”为计量单位。买方可按供方出货前发货单数据验收。
9、响应保证金:
9.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9.2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9.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处(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有效期为90天,(邮寄或递交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中兴四路城市时代广场201号,收件人:冯信,联系电话:19872161663)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9.4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9.5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10、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二章报价函格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1、采用固定单价计价。固定单价为综合含税单价,包含材料出厂价、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装卸车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13%)等交货前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供应商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5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竞标响应人须提供竞标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竞标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竞标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中国电建科研大厦轨道工程公司B座10楼1001室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刘瑶
电 话:13572975725
电子邮箱:675271687@qq.com;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高州市第二水厂备用取水口上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信宜市中兴四路城市时代广场201号
联 系 人:冯信
电 话:19872161663
电子邮箱:775580974@qq.com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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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