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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交通船、起锚艇租赁
公告标题:
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交通船、起锚艇租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骅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各单位参加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交通船、起锚艇租赁(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底部,东侧紧邻冀海散杂货码头,西侧为规划滚装泊位区,南侧为港区内港前西路疏港路,北侧为综合港区一港池水域。

工程内容:本工程建设 2 个 10 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及堆场、筒仓等相关设施,泊位长度584 米,主要运输货种为粮食、豆粕、原糖、钢材及其它杂货,设计年通过能力 790 万吨。主要包括水工结构、装卸工艺、陆域形成、简仓、相关配套工程、设备设施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船舶租赁的营业范围。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船舶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日12:00时至2025年10月6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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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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