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
(2)工程地点:湖北省武穴市。
(3)项目概述:本工程形成陆域场地约48.36万平方米,地基处理面积约41.56万平方米,共建设2条跨堤道路,10座船台及船台设施、配套的舾装场地、分段场地及临时场地,1座纵向斜船架滑道(下水上排船舶最大重量5000t)及相应的绞车房、横移区(200m×489m),3座舾装泊位及设施(10000吨级船舶舾装)、1座修船泊位(10000吨级船舶舾装、修理)、相应的护岸结构,以及场地内的各类构筑物等全部工作内容。
(4)招标内容:
1)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标识标牌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以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和相关现行国家标准为准。合同签订日至2030年4月30日(实际开、完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承包模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3)支付条件: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支付进度款,剩余3%为质保金,待本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通过甲方结算审核后付清,但余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支付方式:混合支付,默认为现金,当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现金时,可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0-至今至少有1个标识标牌服务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文件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11时00分至2026年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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