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C-2025-C067
项目名称: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优化项目(一期):贵阳校区广场等区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340000
最高限价(元):73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优化项目(一期):贵阳校区广场等区域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34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
(3)派遣至少1名安全员,附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的扫描件。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注:所涉及养老保险统一要求为: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