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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项目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项目。

2.2项目背景概况:

储运部储罐脱水均为直接通过脱水池向含油污水系统排放,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中5.1.4 “污水集输/储存和处理、5.1.4.1 含挥发性有机物或恶臭物质的废水集输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标准要求,减少 VOCs 排放、消除现场异味,实现储罐密闭脱水。

主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本项目建设是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如下:

1)对储运部建南罐区 73 座储罐和建北罐区29 座储罐脱水实施密闭集输改造。

2)对储运部建南罐区新增7台脱水罐、1台凝结水罐、7台污水泵、1台凝结水泵以及23 台管道式切水器(包括系统连接的工艺管道与附属设施)。

3)对储运部建北罐区新增4 台脱水罐、4 台污水泵以及10 台管道式切水器(包括系统连接的工艺管道与附属设施)。

4)建南罐区与建北罐区各新增一套控制系统。控制器新增、新增卡件,与原 DCS控制网络构成一个整体。要求与现有控制系统兼容。新增控制回路信号全部接入现有区域机柜间内的 DCS 系统。自动化水平与现有情况保持一致。

5)每台脱水罐、凝结水罐均设置 1 台远传液位计,与脱水罐收料线及机泵联锁,保证脱水罐稳定液位运行。

6)新增机泵控制:现场开关、现场信号指示灯;远程停泵、远程故障显示、远程电流信号显示、远程运行状态显示。

7)建北柴油配电室、建南中心配电室在备用位置新增低压柜及改造备用回路为新增用电负荷供电;其余各配电室均改造备用回路为新增用电负荷供电。

8)项目0.38kV 新增用电负荷计105.26kW,其中建南罐区新增用电负荷 75.38kW,电源分别取自建南储油间配电室、建南蜡渣配电室、建南中心配电室、建南柴油配电室、PX 一万方配电室;建北罐区新增用电负荷 29.88kW,电源分别取自辅助用房配电室、建北中心配电室、建北柴油配电室。建北柴油配电室、建南中心配电室在备用位置新增低压柜及改造备用回路为新增用电负荷供电;其余各配电室均改造备用回路为新增用电负荷供电。完成供配电、动力配线、相关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工程。

9)建南罐区与建北罐区原有 GDS 系统备用通道数量不能满足项目新增检测气体点的需要,本项目在原有系统上扩容。

10)完成除甲采设备之外,由投标人负责的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含甲采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中间交接等工作。

2.3招标范围为:《储运部储罐密闭脱水集输改造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全部内容。

2.4项目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储运部罐区。

2.5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中交。

2.6估算金额:3031.00万元(不含税)

2.7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应为从事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方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二级”。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近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1.3 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项石油化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中标后不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近6个月养老社保证明(资料证明形式:需提供2025年6月—2025年12月本单位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50:1;焊接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25:1;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足比例要求的不少于1人。(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发出之日止,休假离场须经业主批准,每次连续离场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上述关键人员离场时间全年不得超过60天(包括休假、法定节假日)或者在场时间不得低于项目工期的70%。(提供承诺书)

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关键岗位人员,所有更换人员的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提供承诺书)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外部承包商管理规定。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

3.1.4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1.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5其他要求:

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双证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3.1.6 本项目一级物资采购应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相关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一级物资采购供应商为中石油供应商资源库内名单。(提供承诺书)。

3.1.7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1.8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和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1.9.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则视为投标人已退出该投标项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允许分包的,承诺拟参与本项目的分包商亦不存在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

   

3.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本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不允许分包,拟分包工程(专业工程分包或专业作业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应满足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专业工程分包单位须满足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将分包结果、分包合同、分包商关键人员等信息报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承包人应将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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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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