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新建城市燃气项目

招标公告

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新建城市燃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新建城市燃气项目己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昆仑赣〔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丰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丰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规划范围内,位于隆俨新材料东侧、江西省天然气管道公司宜丰分输站以西、园区规划道路以北,站场站征地面积 7795.95m2( 约 11.69 亩),围墙内面积 6811.25m2(约10.22 亩)。

门站分为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包括工艺装置区(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15×104Nm3/h(12.6×108Nm3/a))及检修放散设置的放散立管;辅助生产区设有综合办公用房(两层)建筑面积906.14m2、辅助用房138.01m2,满足站场日常生产运行及项目公司办公需求,生产区的远程监控系统设置在综合办公用房的控制室及调度间内。门站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宜丰分输站接气,通过拟建高压进站气源管道进入门站,在工艺区经过过滤分离器,后经超声波流量计计量后进行加热、调压,将压力调至1.5MPa,一路流程出站在围墙外2m预留次高压接口,另一路经二级调压将压力调至0.36MPa后,在围墙外2m预留中压供气管道接口,并在站内预留后期用户用气接气口。

2.3计划工期

预计100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宜丰工业园门站(总图土建、房屋建筑、工艺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通信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进站管道及配套工程中供电线路的站内部分施工内容(不含车辆配备、调控中心独立实施部分及站场控制系统设备、撬装设备等甲供设备及材料非招标采购部分)。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验收及消缺等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的工程专项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现场安全管理、费用(投资)控制管理及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进场人员登记造册)管理和内外部的协调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2.6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施工GA1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或成立时间在2024年及以后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2024)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2 项类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单个项目业绩金额须在1000(含)万元以上。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3 1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6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无需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城镇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不得更换,如遇特殊原因需以书面形式经本项目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更换,且对投标人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内“违约责任”相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3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11.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川气东送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项目浙江段场站阀室土建施工招标项目

下一篇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水电厂2026年安全隐患类35kV电力线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信息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