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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莲花县城南片区农产品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321032026002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人 莲花县升坊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莲花县城南片区农产品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萍乡市莲花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莲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 莲发改综字[2026]1号
项目编码 2502-360321-04-01-582553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44145.31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项目总投资 13553.08万元 本工程投资 101587871.8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民用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9796.6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4145.31平方米,计容面积 44145.31平方米,容积率 1.11,建筑密度 32.94%,绿地率 9.94%。其中办公楼 5666.47 平方米,建筑高度 22.70 米,地上 5 层;宿舍楼建筑面积7128.88平方米,建筑高度18.00米,地上5层;1#、2#农产品仓储和分拣加工厂房面积10436.92平方米,建筑高度 15.00 米,地上 3 层,多层丁类厂房;门卫 39.30 平方米,地上 1层。高度 5.05m,地上 1 层。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是否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资质; 1.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2.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员(土建工程)、质量员(土建工程)、材料员、资料员、 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因人员工作单位变更社保不足6个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号》文件执行); 2.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未满足视为资审不合格: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 ”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 单位及拟投入人员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公章。 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 的承诺书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含拟派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住建云网页截图)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2025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 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 中删除的除外)截图时间为:开标当日前一个月内有效,不提供视为资格条件不合格。 (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 分包问题。(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莲花县升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879937146 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西泰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67970234 ③行政监督部门: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72212076.异议提出与答复: 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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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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