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
2.2 工程规模:县城污水处理厂更新老旧设备,改善处理工艺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3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77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d6dqjxqi5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 3.5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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