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阜新公司2025-2030 年度全厂无损检测长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新能化阜新公司2025-2030 年度全厂无损检测长协已由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0-ZXFX-F003
2.2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阜新公司2025-2030 年度全厂无损检测长协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 号
2.4 建设规模:13.3 亿 Sm³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1 月 15 日至 2030 年 11 月 14 日
2.6 招标范围:负责全厂范围内装置投产前续建检修、升级改造、设计优化、填平补齐项目无损检测工作;装置投产后的日常检修、抢修、大检修、技术改造、日常隐患排查项目的无损检测;入库材料、备件等复检;配合各生产中心对检维修材料进行复验;全厂设备、管道、设备零部件、备件的测厚、硬度、光谱、超声、磁粉、渗透、涡流、TOFD、相控阵、射线、声发射、超声波C 扫描、脉冲涡流扫查、射线数字成像(DR)检测以及泄漏检验;样品件的金相检验、力学实验、理化检验、失效分析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在有效期内,核准项目至少包括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超声检测);须具备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评定的A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须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 个及以上石油化工、煤化工或电力企业无损检测服务业绩,其中单个合同额大于200 万的不少于1 个(包括未完工正在检测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额度以签署的合同金额或最终的结算证明文件为准,未完工工程如没有结算文件需提供业主对合同预估金额确认的函。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 RT-II、UT-II 资格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位;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4 年9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十二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流水单)及劳动合同。
投标人自有检测人员中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RT-III、UT-III检测人员各不少于两名,需提供近一年(2024 年9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十二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流水单)及劳动合同。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2 个及以上工程无损检测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2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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