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B-2025-1004
项目名称:大货车闯红灯抓拍试点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8,8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闯红灯抓拍试点货物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8,8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8,82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闯红灯抓拍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8,8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闯红灯抓拍试点货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大货车闯红灯抓拍试点货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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