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业主)为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NSC-XJD-25-04202
2.2招标项目名称: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采购一套巡视巡察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理类、流程管控类和数据分析类业务等功能);另提供平台部署实施上线的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开发、部署、培训等服务)。
2.5项目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本次交货时间为预计合同签署之日起8个月。
2.7质量标准:项目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包含业务与技术运维服务,需要提供多种技术支持渠道,包括驻场、电话、邮件、在线服务等,满足甲方提出的系统保障、产品系统升级等服务。在项目建设及上线运维期间,需应甲方要求,保证所有关键业务节点、关键项目节点的现场驻场支持。
2.8最高投标限价:¥2400000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状况: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数
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截图, 标 包招标专用章书
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须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拟投入团队人员稳定,满足项目人员经验、资历及专业等要求,至少有两名技术运维人员和一名业务运维人员分别负责系统运维保障及上线业务咨询工作。
(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或销售许可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且仅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若代理商参与应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2025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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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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