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秦同-102子项碘、锶生产线辐射监测仪表改造-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秦同-102子项碘、锶生产线辐射监测仪表改造
- 项目编号:HJSB-XJD-25-02864
- 交货/服务时间:签订之日起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出具评价报告完毕。
- 交货/服务地点:浙江嘉兴海盐县中核秦山同位素有限公司
- 供货范围:技术服务的范围:102子项生产线洁净区辐射监测仪表改造
- 技术服务的内容:对102子项生产线的有关辐射监测仪表及其相应的支架和管线实施改造,更换不满足要求的设备,使其满足洁净区标准和要求。供货方需提供满足洁净区要求的辐射监测设备及其相应支架和管线的供货和安装服务、设备本体调试以及与厂房5G网络和DCS系统通信调试服务。
- 质量要求:1)甲方职责
指定专人负责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技术及接口协调工作;
负责审核批准供应商编制的确认方案和确认报告;
负责对确认过程实施质量监督;
负责协调处理确认发现问题;
负责配合确认实施,必要时应供应商要求配合操作相关设备;
负责提供与本审核认证相关的历史数据、程序、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
供应商如需进入施工区域内工作,负责提供所需防护用品;
负责与供应商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信息和指令上的沟通;
协助供应商办理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所需的各种证件。
2)供应商职责
严格履行国家认证认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确认活动必须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第六章所列出的标准和依据文件要求;
向甲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安全协议;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成立改造服务工作组,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替换应提前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负责按照最新的法规标准编制确认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批准;
供应商人员需在甲方人员配合下进行工作,未经甲方配合人员同意,不得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现场人员仅负责协调和配合作用,对供应商的检查、监督、审查和认可,均不转移供应商在本合同下的责任,供应商对该项目实施工作负全部责任;
负责做好确认过程记录,对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应即时向甲方汇报;
供应商应及时跟踪有关标准和规定更新或变动情况;合同期间如发生标准换版,检测内容需包括标准换版后的确认项目;
严格遵守甲方管理程序和现场安全管理要求,遵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出入证件等工作手续;
接受并配合甲方实施的过程监督,对甲方提出的项目进度和/或项目偏离问题,及时制定计划和纠正措施并予以整改;
如有必要,应按甲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电子或纸质版)等带离甲方现场,不得将甲方为配合检测工作而提供的所有书面的材料、口头信息、本合同的成果报告等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提供给第三方或在其他场合公开或引用;
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及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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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