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光互补项目光—热—水耦合机制研究及高效复合茶光种植模式探究科研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1170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茶光互补项目光—热—水耦合机制研究及高效复合茶光种植模式探究科研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三峡丹阳公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丹阳市司徒镇4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三峡丹阳公用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丹阳市司徒镇,利用茶园、坑塘水面建设茶光互补光伏电站,面积合计约850亩,容量为40MW。项目已于2025年10月31日全容量并网,具备完善的光伏设施与种植基础。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光伏茶园“光-热-水”耦合机制,通过实地构建多品种茶树栽培试验平台,系统测量和分析不同光伏阵列结构下的环境参数变化,明确不同茶树品种在光照强度、温湿度、水分供应等微环境条件下的生理响应和生长表现,定量评估其对光伏遮阴的适应能力,进而筛选出适宜光伏环境栽培的优势茶树品种,提出高效复合茶光种植的指南或规程,为建立适配性强、品质稳定的茶光种植体系提供科学支撑。建立适用于光伏茶园系统的环境监测系统2套;筛选出2个以上适宜光伏遮阴的茶树品种;形成茶光互补项目茶电综合生产效果评估报告1份;构建高效复合茶光种植的指南或规程1份(根据指南操作后所选品种茶叶的鲜叶产量年均不低于露天对照茶园的80%);完成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不少于2件,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录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建立示范基地1个,面积不少于30亩,并在工程项目区内推广,推广面积不少于400亩。
2.3服务期要求
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光伏种植业的科研项目的业绩(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①项目合同或任务书或基金证明,②项目成果验收明细或可体现完成时间的同类型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主要负责人需具有农学相关专业背景(需提供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需提供职称/专业水平证明),且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光伏种植业的科研项目的业绩(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①项目合同或任务书或基金证明,②项目成果验收明细或可体现完成时间的同类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参与人员的,还需该业绩业主出具相关证明);项目团队成员(不含主要负责人)中至少2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需提供职称/专业水平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1日9时整至2026年1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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