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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1-FBZB-2025-WK11001)

一、招标条件

    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利水电劳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后三乡,拟建工程为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包括:水田田块整治5217.69亩,水肥一体化滴灌设备24套,机电井维修24眼并配电,高位水箱10座,移动水箱30台套,矩形槽衬砌38.27公里,圆涵85座,方涵10座,水泥路1.759公里,砂石路25.361公里。

2.本次招标范围为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水利水电劳务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要求为准),本工程采用劳务分包。

计划工期:10个月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SLSD-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三证一书(三证一书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代理的个人行为。

(3)资质条件: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属一般纳税人。

(4)业绩要求:近五年有完成一项农田土建或市政或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类似业绩,所提供业绩应具有相应规模(合同额大于等于800万元)且专业相同或类似。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铁十一局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合格的投标人

(1)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禁止转包。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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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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