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026年三河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续签项目(招标编号:FA-130001-2026021210024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026年三河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续签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前端部分设备及安装调测、平台软硬件及部署,不含税预算金额为203.223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为229.348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分项 |
单位 |
数量 |
基准单价(不含税,万元)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含税价(万元) |
| 1 |
前端部分设备及调测 |
3公里热成像中载云台 |
台 |
22 |
3.1 |
68.2 |
77.066 |
| 2 |
无线网桥(包含安装调测) |
台 |
20 |
0.278 |
5.56 |
6.2828 |
|
| 3 |
太阳能供电(包含安装调测) |
台 |
7 |
3 |
21 |
23.73 |
|
| 4 |
摄像机标定 |
台 |
22 |
0.1 |
2.2 |
2.332 |
|
| 5 |
平台软硬件及部署 |
软件升级:灭火救援分析、地图反控、路线规划、森林火灾智能研判等 |
项 |
1 |
50.89 |
50.89 |
57.5057 |
| 6 |
机架式服务器 |
套 |
2 |
3 |
6 |
6.78 |
|
| 7 |
GPU服务器 |
套 |
1 |
38.665 |
38.665 |
43.6915 |
|
| 8 |
防火墙升级 |
项 |
1 |
1 |
1 |
1.13 |
|
| 9 |
网闸升级 |
项 |
1 |
0.6 |
0.6 |
0.678 |
|
| 10 |
不间断电源 |
套 |
1 |
4.03 |
4.03 |
4.5539 |
|
| 11 |
硬盘 |
块 |
18 |
0.171 |
3.078 |
3.4781 |
|
| 12 |
平台部署及调试 |
项 |
1 |
2 |
2 |
2.12 |
|
| 合计 |
97 |
/ |
203.223 |
229.348 |
|||
1.2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服务地点:廊坊市三河市、广阳区。
1.5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1.6交付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到货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测,达到服务标准。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基准单价(不含税)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份在中国境内签订的视频监控系统集成类业绩。
2.1.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团队成员:
|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具体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 2 |
管理人员 |
1名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 3 |
技术员 |
1名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 4 |
低压电工 |
1名 |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提供多个学历按最高学历为准),2025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劳动合同。
(2)所有拟派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本项目仅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如投入多名的按投标文件中最前面1名进行评审。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廊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3公里热成像中载云台,下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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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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