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XYZB-2026-038
三、项目概述:拟对郑州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 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 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约30万元。
(2)服务期限:1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供应商数量:1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5.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3 供应商拟派项目主办律师具有执业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10年以上,具有央企负责分管法律事务高管从业背景,担任区县政府及以上法律顾问(提供人员证书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5 供应商须应当具有处理过地市级以上国有企业及速递物流领域劳动争议、寄递服务合同纠纷、金融证券或国企相关行业领域法律顾问业务(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5.6 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团队律师执业年限均不少于5年,且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5.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8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9 投 标 人 在 “ 全 国 律 师 执 业 诚 信 信 息 公 示 平 台 ” 网 站(https://credit.acla.org.cn/)无惩戒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5.10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1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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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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