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玉杨公司蓟州下仓镇30MW风力发电项目可研报告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1-18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玉杨公司蓟州下仓镇30MW风力发电项目可研报告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华能津清玉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华能华北分公司玉杨公司蓟州下仓镇30MW风力发电项目可研报告及勘察设计服务
2.1.2场址地理位置:下仓镇系天津市蓟县中心镇,地处于蓟县最南端,距县城30公里,距天津90公里,距北京100公里,属京、津、唐三角地带,东与河北省玉田县接壤,南与天津市宝坻区相邻。总面积71.5平方公里,土地资源丰富,地上三面环河,东环兰泉河约5公里,南环蓟运河约10公里,西环周河约5公里,地下水资源丰富。重要村落为翟辛庄村。。
2.1.3工程规模:本期工程装机容量:30MW。
2.1.4 工程建场条件
(1)场址条件
场址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平均海拔高度5米。
(2)接入系统
项目配套建设一座35kV隔离站。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到35kV后,通过1回集电线路汇入下仓镇国电节能升压站内(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
(3)工程地质
根据区域地质构造资料,工程区新近以来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升降运动和地震两个方面;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15),场址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对应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55s,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2.2 服 务 期: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1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初稿编制并具备内审条件,内审完成后5天内具备外审条件,外审完成后5天内完成可研终稿;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项目核准后 2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与外部厂家关联部分,根据项目招采进度动态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及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取得华能认可的第三方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施工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总结、地质详勘、场区1:2000地形图测绘、风机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等所有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工作。
2.7风险告知:※本项目招标待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2个单体规模3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交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体规模30MW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证明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为设计负责人业绩。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6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05日23时59分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