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QF-2025-0801
项目名称:丹凤县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0.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1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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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特许经营权 | 丹凤县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1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年(含建设运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比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预留份额为至少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
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中小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占比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乡镇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8)依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营企业在本项目中股权占比上不得低于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