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嘉州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嘉州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5】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5】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 556 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维修改造面积为 18455.55 平方米,范围包括围护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3 部电梯维修、室外路面维修。
2.3、项目总投资:2488.06 万元。
2.4、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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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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