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计划〔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林甸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油林甸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大庆林甸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本风电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60台。根据风电场风机位置分布,划分为3个场区,即风电场东区、西区及南区,每个区域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风电场东区共48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西区共48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南区共64台风机,总装机容量为400兆瓦。风电场建设35千伏集电线路共703.33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88.22千米,电缆线路515.11千米),分别接入新建的3座 220千伏升压站,经主变升压后通过220千伏送出线路送至国网新建的500千伏汇集站,送出线路总长度约61.2千米。本工程同时配套建设一座100兆瓦/200兆瓦时独立储能电站。
2.3计划工期
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5月31日,工期253日历日,其中2025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房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2.4具体内容
新建220千伏升压站3座,分别为西区升压站、东区升压站、南区升压站,包括配套道路(进站路、站内道路、竖向整平)、围墙大门、构筑物,主控室、附属用房、配电室、GIS室、危废品库、主控楼、站内给水、排水、消防工程、电力电缆敷设、监控系统、电气安装等;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西区升压站—东区升压站220千伏架空线路约为20.8km);新建独立储能电站1座,包括新建5兆瓦时电池预制舱40套,5兆瓦PCS变流升压预制舱20套。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三标段)工程量表。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与施工,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采购、运输、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环保、水土保持、消防、调试、系统试运行及性能测试试验、联合试运行、移交生产、设备厂家培训、质量保证和维修等。
2.5.1采购: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及场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调试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其中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由投标人进行投标响应;二级物资采购需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PC承包人在采购所有物资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范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5.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场区及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所有安装工程;工程各阶段验收、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单体调试、试运行、整体调试、试验、检测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2.5.3协助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第三方质量监检、对外协调、行政审批代办、征地、专项验收、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土地、规划、住建、安监、质检、档案验收、移交、竣工决算、项目征(租)地、拆迁与青苗补偿款费用的确认;项目并网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安全评价、并网协议、电价报批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勘察测量等所需的工作。
2.5.4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PC承包人负责的有关采购施工等环节需要办理的文件等,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PC承包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
2.5.5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数字化交付相关文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5.6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
2.5.7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各项管理目标负责;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0其他要求
3.10.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气工程或新能源或地面建设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以注册证书为准)。
3.10.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10.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4 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10.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10.6投标人需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并承诺未同时参与此标段投标”。
3.10.7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10.8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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