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497
项目编号: NXZH-2025-050
项目名称: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低空交通应急指挥技术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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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宁夏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低空应急通信技术服务保障(重新招标)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二标段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