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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零散气代加工项目

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零散气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2-FW16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零散气代加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好零散气销售业务划转有关事宜的函》(股份生产经营函【2025】5号)的工作要求,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需以招标方式选取4名服务商对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宁庆区块气井零散气净化处理增压提供代加工服务,保证零散气处理增压后达到井口干气标准GB17820-2018(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中应不存在液态水和液态烃;天然气中固体颗粒应不影响天然气的输送和利用)和CNG槽车运输压力(20MPa±2MPa)。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计划需求服务商4家。由中标服务商对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宁庆区块零散气销售提供代加工服务,保证气井零散气达到井口干气标准,由服务商组织具有资质的人员对CNG槽车进行充装作业。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4家服务商。工作量按照下表金额进行分配:

分配合同金额(万元,不含税)

中标服务商

800

综合打分排名1

700

综合打分排名2

600

综合打分排名3

450

综合打分排名4

 

由于宁庆气田的滚动开发计划调整及资源递减率,宁庆分公司不向服务方做出最低工作量的保证

2.3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玉门油田宁庆区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建设时间:服务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5天内完成井场标准化及零散气处理增压设备的安装调试,具备代加工条件。

2.5招标控制价及组成:项目暂定总价为2550万元(不含税),暂列预估税率9%,含税暂定总金额为2779.5万元(含税),暂列预估税金229.5万元(税金以9%预估),税金最终以中标人(成交人)实际税率据实结算,含井场标准化、设备安装、人员成本、项目运行、外协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控制单价表如下:

招标控制单价表

日处理气量(方/套)

服务费(元/方)(不含税)

≤3000

1.035

3001-6000

0.518

6001-10000

0.310

10001-15000

0.207

15001-20000

0.155

20001-30000

0.103

>30001

0.078

 

代加工服务费阶梯价按照1套处理装置日处理气量进行核算。

2.6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以合同生效之日计或合同履约期为2022年度及以后为准),具有至少1项气井井口气代加工或井口气回收类似业绩(不包括井口气运输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证明资料)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服务类“三商”黑名单,未被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5设备要求:服务方需拥有至少一套可以正常使用且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在自己公司名下的井口气回收处理装置。(每套设备均需提供设备整体照片、设备铭牌照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6人员要求:服务方需按项目要求提供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许可内容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的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原件扫描件、截止开标时间前180天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社保缴费记录须有社保机构盖章且能够反映个人缴费情况,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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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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