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1138/ZB-CQSYB-2025-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服务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为了更有效的优化管控模式、强化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力量,结合大安区块生产实际情况,现需外部力量提供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工作,针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区域内油气水井、设备设施及油气水集输管道维护巡检;属地相关责任落实;属地HSE管理,负责中控室日常运行管理,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及长停井巡回检查和日常作业操作;相关生产资料建立并录取;隐患排查上报并整改等服务工作。本项目已通过相关审批,资金已落实。
2.服务内容: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需按照以下工作内容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中控室日常运行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1)负责对各油气生产现场日常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并对异常生产情况核实后向上级进行汇报处理;
(2)负责对各油气生产现场作业进行远程视频监督,对作业人员是否违章作业、安全监护及属地监督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视频核查;
(3)负责重庆天然气事业部生产销售数据的收集核对,完成生产报表、销售报表、重点井生产情况报送,A2、A5、A8等系统录入工作;
(4)负责长停井、管道、计量交接、转水等系统远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5)负责收集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气田水相关数据,根据库存变化合理调度气田水拉运工作;
(6)按照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程序,参与应急演练或应急处置活动,进行指令的上传下达;
(7)负责对站控、视频监控等系统进行日常操作,并对系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2)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运维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巡回检查,录取记录生产运行参数,建立相关管理台账;
(2)根据甲方生产组织调度安排,负责各平台采输气相关操作;
(3)遵循甲方的管理要求和规程,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指令,并实施相应的HSE管理措施;
(4)根据甲方资料录取规定,按时完成生产资料录取,并向甲方汇报;
(5)负责油气生产井场、集输场站设备设施运行操作和基础保养,通球清管作业,进行日常运行情况监控,配合完成检维修工作;
(6)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仪器仪表、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更换清洗及送检工作;
(7)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配合完成服务范围内药剂加注、增压、气举、井下作业等增产措施落实工作;
(9)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服务商作业活动进行监管,按照甲方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对服务商作业活动监护管理;
(10)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现场三基工作实施;
(11)配合甲方参与新投场站、流转场站交接验收工作;
(12)负责油气生产井场和集输场站的属地日常管理。
3)长停井及油气水管道巡护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油气水管道及附件的日常巡检维护、警示标识设置、中高后果区管道加密巡检、施工点安全监护、管道安全宣传、管道作业安全告知及监护、管道巡检影音资料等收集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2)负责服务范围内油气水管道的壁厚监测、阴极保护测试操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3)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进行长停井巡检维护,配合相关措施作业落实;
(4)负责长停井及油气水管道应急处置工作;
注: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3.服务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管辖区内(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地)。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5.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6.招标范围: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油气生产运维服务。包括:油气水井、平台及场站(集气站、集气脱水站、中心站、增压站、中控室等)生产运维、油气水井的生产管理与操作、服务范围内的现场三基工作、属地HSE管理、管道巡检、隐患排查上报及整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油气水井动态跟踪、基础资料台账建立及录取等。承包商须具备服务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人员与设备,开展服务管理等工作。
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8.报价方式:固定单价综合下浮报价。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生产运维服务项目或采集输相关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4.6 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生产负责人1人,平台生产运维服务人员加管道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86人,中控调度室不少于15人。须提供承诺书
3.5.2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石油工程主干专业(石油工程或油气储运工程或油气田开发工程或油气井工程或资源勘察工程或煤层气抽采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项目负责人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管理资格证。须提供承诺书
3.5.3 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工程主干专业(石油工程或油气储运工程或油气田开发工程或油气井工程或资源勘察工程或煤层气抽采技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安全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5 生产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相关技术服务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平台生产运维服务人员中持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件(项目代号:R1)人员不少于50人。须提供承诺书
3.5.7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并长期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书
3.5.8 投标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业务服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相互不兼职。须提供承诺书
3.5.9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满足现场工作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巡检车辆不少于12台,(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通知为准,用于各作业现场巡检通勤,皮卡或越野车均可),满足现场服务要求;车辆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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