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集约送达辅助事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cg202508-038
项目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集约送达辅助事务外包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8.4万元/年,205.2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68.4万元/年,205.2万元/三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全力推动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改革,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法院审判效率,司法辅助外包的模式已成趋势,随着定远县人民法院案件日益剧增的情况下,为确保司法事务程序合法、透明、高效,计划运用司法辅助外包的方式,为审判效率按下“加速按钮”,故拟开展法律文书集约送达辅助事务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如遇政策性原因可与中标单位协商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