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SSJT-G2025-0099 项目名称:灌南县残疾儿童视力康复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万元 采购需求: 残疾儿童视力康复年服务约110名,人民币约55万元。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视力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号文件,即0-6周岁残疾儿童视力康复服务标准:69.44元/天。 0-6周岁,具有灌南县户籍且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以非全日制形式进行,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每月不少于8次(每周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康复服务。内容包括感知觉、视功能、定向行走和生活适应能力训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2.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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