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LXC(2025)-47-HW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配件二级库通用维修材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配件二级库通用维修材料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昌吉州人民医院对全院各种医疗设备维修所常用的维修配件、维修材料明细见清单。(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 年(自合同签署生效日期开始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的前述证书的公证书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单位盖章;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个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结果及查询时间)。⑥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