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12-HZGL-G2025-0008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相应费用*100%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到市级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以现场查询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单位)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声明。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确定牵头人,将联合协议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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