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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施工第七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CS0000G25081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第三批次)的批复》(双农局[2025]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及省级匹配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筑慧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施工第七标段。
2.2总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计划建设任务总面积为15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第一批次批复建设任务总面积9.5万亩,其中新建6.5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第二批次批复建设任务面积5.5万亩,全部为新建并对第一批次进行补充设计;本次设计在已批复的15万亩建设任务中进行了补充设计。具体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以实际每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项目区包含新建林场片区、新建尖山子乡片区和改造提升片区(新建林场片区位于六道林场和龙头林场。新建尖山子乡片区位于尖山子乡东鑫村、东风村、东明村、索东村、尖东村。改造提升片区涉及3个乡镇5个村,分别是宝清县宝清镇十二里村和十八里村;夹信子镇二道村和三道村;万金山乡方胜村。)
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内完成要求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土地平整土壤培肥物料的供应、运输、抛洒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三批次标段号为第七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5725252.2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农业、土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 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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