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PC-0115-25J5-FG0003
各报价响应人: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买方、需方)因中水十五局(黔南州)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免灌浆装配式混凝土塔筒预制业务的需要,依据《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合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设备的集中采购,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一、工程项目简介
1、公司简介
中水十五局(黔南州)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长顺县黔兴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的新能源领域建设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公司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功能区天坡物流园,拥有现代化生产基地5.3万m²,其中生产车间1.3万m²,混凝土拌和系统一套0.5万m²(生产能力90m3/h),室外堆场3.5万m²。公司聚焦风电领域,深耕混凝土塔筒技术创新,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秉承“质量为本、创新驱动、客户至上”的理念,通过持续投入研发与优化生产流程,以高性价比、高耐久性产品助力国家清洁能源转型。
2、采购范围
中水十五局(黔南州)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所需要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相关采购服务。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0,跨度28.5m,起升高度9米,额定起重量20吨,工作级别A3 |
台 |
4 |
包括吊车梁、轨道及控制系统,轨道420米。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10,跨度28.5m,起升高度9米,额定起重量10吨,工作级别A3 |
台 |
1 |
包括吊车梁、轨道及控制系统,轨道420米。 |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3.1交货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威远工业园中水十五(黔南州)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3.2 交货期:(2025年9月10日前),与采购人工程使用时间匹配,采购人在所需产品数量将提前7天通知供货人。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
四、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询价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询价响应人对此负责。询价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国家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4.2本采购项目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涂漆、包装、标牌、及产品验收应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3811-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6067.5-2014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14405-2011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JB/T3695-2008
《电动单梁起重机》 JB/T1306-2008
《起重电控设备》 JB/T4315-2020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5905-2011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和说明》 GB/T6417-2005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实验》 GB/T9286-199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GB/T8923-2008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GB/T3323-2019
《滑接输电装置》 JB/T6391.1-2010
《起重机车轮》 JB/T6392-2008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T 10183-2018
《起重机用底座式硬齿面减速器》 JB/T 10816-2007
《起重机用三支点硬齿面减速器》 JB/T 10817-2007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GB/T 4942.1-2006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GB/T 12602-2020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699-2015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低合金结构钢》 GB/T 1591-2018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52-2009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3077-2015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8918-200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 5973-2006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T 5974.1-2006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GB/T 5974.2-2006
《钢丝绳用压板》 GB/T 5975-2006
《钢丝绳卡》 GB/T 5976-2006
《起重机吊钩》 GB/T 10051-2010
《圆柱齿轮精度制》 GB/T 10095-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008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7-2012
若以上标准有更新,则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4.3 起重机工作条件:
(1)安装场所:长顺县威远工业园区标准厂房(2号厂房)。
(2)室外环境气温:4.5℃~40℃。
(3)运行海拔高程范围:900~1100m。
(4)抗震设防烈度:Ⅶ度。
(5)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0%。
4.4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4.4.1一般技术要求
(1)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及检验均应符合《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等规程。
(2)起重机主要零部件所用的金属材料必须由国家正规的企业生产,有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且应有进厂检验合格报告单。
(3)对配套的外构件(包括电气元件),投标文件必须注明其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4.2 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a.主要性能参数
(1)起重机数量:电动单梁起重机5台
(2)起重量: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10t、4台20t。
(3)跨度(生产必须到现场复核厂房跨度、支撑钢构尺寸及承载力):28.5m
(4)起升高度:9m
(5)运行机构运行速度:20m/min
(6)运行机构电机功率:与起重机的规格设计型号匹配。
(7)工作级别:A3
(8)操纵形式:地面操纵
(9)轨道规格:与起重机的规格设计型号匹配。
(10)最大轮压:≤60KN
(11)起重机供电系统:采用安全滑触线
(12)起重机供电电源:三相交流 380V、50Hz
(13)车间运行长度:200m(最终以安装前厂房实际量测为准进行调整)。
(14)单梁起重机两侧轨道中心至吊钩中心距离:20t:2m/1.4m, 10t:1.9m/1.3m
b.设备技术要求
(1)整机结构要求紧凑,工艺先进,运行平稳,自重轻,轮压小,噪音小; 所有电机绝缘等级为B级,防护等级为IP44。设备外购件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投标商应详细说明外购件厂家。
(2)桥架钢材材质为 Q-235B(交接资料投标单位需提供材质报告单)。
(3)电动单梁主梁、端梁采用分体结构,主梁采用箱形梁+工字钢,主、端梁联接不得采用焊接,必须采用高强螺栓联接。
(4)起升机构采用电动葫芦式或卷扬机构,起升机构必须配制超载限制器。
(5)遥控操作采用国内外知名电子公司产品。
(6)吊钩采用锻造吊钩,配置弹簧压紧安全扣。
(7)钢丝绳采用起重线接触钢丝绳,车轮轴承采用哈、瓦、洛轴承。
(8)缓冲装置为聚氨酯防撞装置。
(9)所有起重机均不设走台。
(10)总主回路设失压保护,各机构电机均设有过载保护,起重机还应该 设有其它的多重保护:紧急断电保护、短路保护、零位保护、相序保护、起升限位保护、行程限位保护。
(11)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穿线管、电机外壳均保证可靠的接地。所有电线、电缆均设有金属电线管或线槽。
(12)以上整机全部配置在交工验收时,需出具针对本次项目与所有配套厂家的订货合同或出具由配套厂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交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各厂家不得缺省。
(13)如在交工验收时发现有以次充好或假冒伪劣配套件,假一罚十,并视其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货款作为处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14)起重机生产前应核对施工图纸,准确无误、征得本供水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方可生产。
4.5供方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及图纸
(1)起重机安装结构和主要技术数据参数。
(2)表示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动力和控制电缆引入口,重量、轮压及运行维护需要的空间的总装配图。
(3)应提供起重机文件资料及清单,电气二次原理图和二次接线图。
(4)起重机的安装使用说明资料,这些资料应包括运输、储存、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5)有关试验的报告。
(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清单。
(7)所采用技术标准的目录。
4.6检查与测试
(1)起重机的测试报告一式三份,应在测试完成后尽快提交,最迟不超过10天
(2)起重机的检查与测试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
(3)如业主对设备测试结果有疑问时,应进行重复测试。重复测试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7 操作与维修要求
(1)一般要求
投标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起重机说明书及测试、使用、操作、维护方面的有关手册。当业主有要求时,投标商应对业主解释手册内容,直到业主满意。
(2)设备说明书
包括对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总说明及其安装、调试和运行的详细要求。
(3)维修资料
包括足够的细节,以文字和图示说明起重机拆卸、重装、校正、更换与调试的程序,的使维修人员能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与修理,并提供检修周期。
(4)操作资料
应对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使用有详细的说明。包括起重机的投入以 及起重机在运行前和运行中的检查、事故及故障下的操作。提供有关运行的限度数据(电压、电流、频率等)和信号与安全措施。
4.8 标志、包装及运输、储存
(1)设备应有耐久清晰的铭牌。
(2)铭牌上应示出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商标。
b.型号、名称、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c.主要额定参数。
d.防护等级。
e.标准号。
(3)起重机的包装,其结构应牢固,保证设备在运输中不致遭到损坏,变 形及部件丢失。应有防雨措施,以免受潮,对外露的导电接触面,应有防腐蚀措施。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包装箱上应有“向上 ”、“防潮 ”、“防震 ”、“起吊位置 ”等明显标志,随设备的附件应固定不致损坏。
(4)运输时,应便于装卸和运输。设备的可动部分和触头应固定。
(5)设备的清单及技术资料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应随设备置于包装箱内。
4.9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及备件
(1)供方应向业主提供所生产吊车配用轨道的技术资料。
(2)供方应提供吊车的备品备件及检修专用工具各1套,包括:导绳器、主起升制动片、运行制动片、限位开关(1x-10)、M10 黄油枪、15Kg力矩扳手等检修专用工具各一套。
4.10试验
起重机出厂前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试验。
4.10.1空运转试验
(1)零部件组装是否符合图纸及技术条件的要求。
(2)所有部件、传动装置运转平稳灵活。
(3)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4.10.2动载试验
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动载试验,试验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所有部件、传动装置运转平稳灵活,无异常声音、发热等现象。
(2)超载限制保护安全可靠,紧急制动按扭动作灵敏。
4.11检验规则
(1)吊车必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按图样和本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2)业主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交付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视其程度由投标人负责无偿处理直至更换。
(3)吊车安装后,应进行现场空栽和动载试验,如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由投标人无偿负责修理。
4.12涂漆与防腐
(1)吊车的表面预处理应符合 GB/T 8923 中的 St2 级。
(2)吊车主体颜色采用橘红色。并在醒目位置标定额定起重量。
(3)底漆采用防锈漆,在表面预处理检查合格后2小时内涂底漆,漆膜厚度 0.02~0.04mm。面漆应涂二道,最后一道面漆应在产品性能试验合格后涂装,每道面漆漆膜厚度 0.015~0.04mm。
(4)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 SDZ014 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5)吊车出厂前,应做好所有外露加工面的涂油防腐工作。
4.13包装、运输、储存
4.13.1 包装
产品(除电气设备外)可以裸装出厂。但应有防止在运输装卸中碰伤和锈蚀 的措施。电气设备装箱运输时,应有防水、防雨、防潮措施,箱外壁文字应清楚、整洁,不应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
4.13.2 运输
设备的运输装卸由投标人承担,费用计入合同总报价之中。由于包装或运输不当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时,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13.3 储存
设备不宜露天裸放,需裸放时,应将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拆卸后存放仓库,主机设备应有防雨、防潮、防风砂等措施。
4.14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询价响应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5.1结算方式:本采购项目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不予调整。询价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在投标时在应予以考虑,结算单价已包含了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落地前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供方提供设备现场安装的防腐油漆,设备现场安装后外露部分的最后一道面漆,以及现场安装焊缝区的涂装工作由安装承包商完成,所需涂料的最后一道面漆和工地焊缝处底、中、面漆材料均由卖方提供,涂装油漆的用量由卖方计算并按计算量的1.2倍提供,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5.2计量方式:工地现场依据销货清单及设备配置点数计量。
5.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设计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方支付总货款的30%预付款;设备完成出厂联合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方支付至总货款的60%预付款;设备运至现场且安装完成,经联合调试验收通过且供方向采购方出具总货款的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向供方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货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若设备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质保金由买方全额使用,用于修复质量问题。
若遇工程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原因,采购方可能会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应充分理解并给予 2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若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应按照一年期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逾期利息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六、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6.1询价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询价响应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桥式起重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证书及起重机型式检验报告。
6.3询价响应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工程同类设备的相关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4询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6.6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7询价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含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八、售后服务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期内,供方需根据销售设备的型号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前往采购人工地现场免费安装,确保设备能够安全、顺利地运行。
九、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综合单价)为项目地安装、调试、验收、检验取证后的最终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的生产、设计、制造、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卸车、交货、安装(危大方案评审费用、安装所需吊装设备费用、人员食宿及差旅费用)、调试、验收(报检)取证、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设备的详细配置参数,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合同执行期间均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除有要求外),要求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十、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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