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5136-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预算金额:4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年)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1项
465
本项目为择优选取中药饮片供应商。本项目预算金额约465万元/年,仅供于参考,本项目年度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执行“京中医药医政字[2024]117号”《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的规定,投标人须符合《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第4条“受托企业”资格及条件要求,同时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3.3.2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毒性饮片。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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