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
招标公告
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由前行审政数发(2025)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综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
2、计划投资金额:3193912.00元
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修复村级街巷道路。包括(1)平一平二平三村新建街巷道路5172.96m,其中宽度3m道路为2762.62m,宽度4m道路为1873.51m,宽度7m道路为536.83m;平一平二平三村街巷道修复路长度385m,道路宽度为3m。(2)东营村修复村内道路400m,道路宽度为4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436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设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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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