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杏林路排水管线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808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杏林路排水管线工程(二期)设计,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杏林路排水管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拟申请2025年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 DN2000 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 300 米,DN1600 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 150 米,DN1000 钢筋混凝土防护套管 150 米,新建下穿长珲城际铁路线桩板结构 1 处,恢复杏林路道路面积 1000 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配合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杏林路下穿长珲城际铁路及长图线路段。
2.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0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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