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JYFZ-G2025-0012 项目名称:2025年滨湖区残疾人团体意外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73.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元/人/年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2025年滨湖区残疾人团体意外保险项目,服务对象为具有滨湖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的残疾人; 2.服务期限:1年(从2025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0月31日24时止); 3.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从2025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0月31日24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扫描件(同一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 “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10.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投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调查报告书》精简版扫描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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