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年度措施作业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24-FK052-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随着气田不断的开发,地层压力和见水形势日益严峻,低压导致部分井出现产能降低需要进行改造和疏通解堵提产,见水井需要进行解堵提排,根据管理区2025年度措施计划,预估需对19口井解堵提产、提排作业,平均每口井使用改造解堵液300方,合计5700方,同时在措施作业过程还会产生部分不能再重复利用的压井液,每口井约30-50方,合计约1700方,按照25年预估全年34井次作业,预估全年共计产生措施作业污水7400方,2021年前该部分污水全部拉运至蒸发池进行蒸发处理,2022-2024年全部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后集中回注,但是该部分措施作业污水进入水系统,会影响注水水质指标,因此采油气工艺研究所经过市场调研,引进第三方水处理队伍进行拉运处理,以满足水质指标及环保要求。
按照《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完成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单井的酸化压裂返排液达标处理服务,处理后的液相满足《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相关要求。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单井预计处理生产污水7400方/年(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主)
2.2 招标范围: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单井拟定对试油完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达标处理,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预估处理量7400方/年(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准),处理过程及结果应符合《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现场。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3年的污水处理的管理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简历(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工作年限)
3.3 设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的污水处理设备(不限设备台数)合计日处理量不少于80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5)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https://*/#/blacklist)公示查询结果为准;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其他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3.6.3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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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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