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 采购单编号:P-XJ-25-00363820。
二、 采购单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110kV星核线OPGW光缆更换施工。三、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
四、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五、 采购执行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六、 项目业主:详见采购文件。
*九、 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汇票方式或转账方式。
十一、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十二、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06.80万元(报价人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十三、采购范围:山东海阳核电项目110kV星核线OPGW光缆更换施工采购范围:(1)0PGW光缆线路拆除;拆除110kV星核线线路#19-#29、#32-#75塔24芯OPGW复合光缆(混合层绞式结构)、配套金具及接续盒,保留#29-#32塔OPGW光缆,拆除0PGW光缆长度12.58km。采用“非保护性拆除”方式进行光缆拆除,OPGW光缆、相关金具、接续盒等在拆解、堆放与最终运输过程中均应做到分类分区码放整齐,便于向建设单位移交;(2)0PGW光缆线路架设;新架设与拆除OPGW光缆相对应的110kV星核线线路右侧(面向核动站)同类型24芯0PGW复合光缆,共分三段:#19-#29、#32-#54、#54-#75长度约12.58km(采购裕量综合考虑),采用与原OPGW光缆同类型OPGW光缆以及与OPGW光缆匹配的金具、附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10kV星核线0PGW光缆采购技术规格书》。(3)光缆及附件拆除后运送、存放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场地(暂定为海阳核电项目内闲置空地,运距综合考虑),并进行一次临时防护(防护内容包括临时活动围栏围封、三防布覆盖等),后续的维护和处置由建设单位接管。具体要求见附件《110kV星核线OPGW光缆采购技术规格书》。
十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资质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应具有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具有3年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3年项目副经理级管理经验。
4、财务要求: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6、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36个月内(含,自报价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报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
个月内(含,自报价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近36个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d)存在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或因投标人原则导致与其合同业主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7、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报价。
8、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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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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