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1#住宅楼等12项)“配电箱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丰台区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1#住宅楼等12项)“配电箱设备采购”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50181)
发布时间:2025-08-21 13:46:14
发布时间:2025-08-21 13:46:14
一、招标条件
丰台区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1#住宅楼等12项)“配电箱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181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南苑李家庄4号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 京发改(核)〔2021〕234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配电箱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的制造、深化设计、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卸货、检测、复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等;提交图纸、安装使用调试说明书和其它资料;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完成招标技术条件规定的设计协调、设计联络等工作;接受招标人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和工厂验收等售后服务等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29212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丰台区 丰台区南苑路
其它说明: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招标暂估金额: 29212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丰台区 丰台区南苑路
其它说明: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5 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的配电箱(柜)相关设备供货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5 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的配电箱(柜)相关设备供货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①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提供强制性产品3C认证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填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注:企业应依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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