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JSJW-G2025-0057 项目名称:常泰高速惠山段方案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2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泰高速惠山段方案研究项目,泰州至常州(含泰兴)高速南段起自江阴芙蓉大道,向东南进入常州市天宁区境内,沿常州无锡市界布线,连续上跨沪宁城际、京沪线、京杭大运河,与G312交叉后折向西南,终于苏锡常南部高速。现需开展常泰高速惠山段方案专题研究,提出有利于惠山区发展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经采购人确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5.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25年6月以后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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