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向灵武市工业供汽改造一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7857,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4机组汽轮机采用东方汽轮机厂设计制造的NZK1000-25/600/600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根据目前灵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求,灵武公司拟向灵武市临港产业园区供汽,灵武临港产业园区离电厂约15km,本次改造对外供汽量按总量100t/h设计,供汽参数为2.2MPa,350℃。为满足用户侧的用汽需求,完成电厂侧机组抽汽改造以及厂内供汽管道建设。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3、4机组再热段抽汽管道部分、厂区供汽管道、阀门安装等的设备、材料供货,勘察、设计、土建施工、管架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特种设备报检、注册登记、投入运行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全部现场施工安装(含蒸汽吹管、全部试验及调试)及验收移交,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时三号机组热再管道接口工作在2025年机组检修期间完成,具体停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或2台机组),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或供热改造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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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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