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学生公寓一期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22025082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N4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学生公寓一期 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25〕24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大学。 中央投资和自筹 建设规模为
552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天津大学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核定项目总建筑面积55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一站式”配套服务用房及人防地下车库;核定项目总投资3864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学生公寓一期设计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55200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9.90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最高高度49.90米,最大基坑深度为8.27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局部单层裙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的全部工作。本标段投资额5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