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二期项目两湖雨水循环中心化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359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九江二期项目两湖雨水循环中心化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范围为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两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水循环中心化验设备要求的所有设备物资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交货前的交货前第三方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服务、质保服务等。
(2)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采购人(或业主方)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3)采购设备的安装由成交人完成,成交人应派遣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采购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4)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2交货批次及进度:完成合同签订后,卖方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江西省九江二期项目两湖雨水循环中心买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安装、调试期间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应为化验室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化验室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不低于 10万元的合同内设备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3 年、2024 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25日 14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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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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