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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北环片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086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PL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片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2025]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中央预算资金、自筹 建设规模为 26271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北环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和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两部分。 道路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改造主干路二(朝阳路~津静路)、东兴道(北华路~次干路十)、振兴道(北华路~主干路二)、华兴道(北华路~主干路三)、中兴道 (北华路~主干路三)、顺意路(中兴道~东兴道)、合意路(振兴道~东兴道)段现状地下雨水管道改造,改造d300~ d2000 毫米雨水管道约12841米,管道材质均为钢筋混凝土管;同步实施管道附属配套设施和道路破除恢复改造等。 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地块内的支路雨水管网,管道管径为DN300、DN400,管道总长度约13430米,管道材质为 HDPE双壁波纹管;同步实施管道附属配套设施和道路破除恢复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439.078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北环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北环片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和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两部分。 道路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改造主干路二(朝阳路~津静路)、东兴道(北华路~次干路十)、振兴道(北华路~主干路二)、华兴道(北华路~主干路三)、中兴道 (北华路~主干路三)、顺意路(中兴道~东兴道)、合意路(振兴道~东兴道)段现状地下雨水管道改造,改造d300~ d2000 毫米雨水管道约12841米,管道材质均为钢筋混凝土管;同步实施管道附属配套设施和道路破除恢复改造等。 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地块内的支路雨水管网,管道管径为DN300、DN400,管道总长度约13430米,管道材质为 HDPE双壁波纹管;同步实施管道附属配套设施和道路破除恢复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439.078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6年04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员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工程记录(4)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施工工程记录(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6)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任命书,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5.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28日16时00分00秒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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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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