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25年沈阳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项目包括:沈阳广播电视台地处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北院)、和平区三好街89号(南院)两处办公区域的保安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共需要保安员15人、预算金额630000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保安人员的派遣,确保各岗位人员在岗人数,对派遣人员的资质是否合格进行审核并向沈阳广播电视台进行报备,被派遣人员调换需经沈阳广播电视台允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
2.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演练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培训计划。
3.协助台保卫部门开展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岗位制定和职责、负责台两院安全管理、负责台两院门卫岗院区安全巡逻管理、负责台两院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日9:00-17:30)、保障台内大型活动现场秩序,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交办的临时工作等安保工作。
4.能随时提供不少于2人的保安人员参与台监控室值班员岗位的临时替班工作,参与临时替班的保安人员须持有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证书(上岗前核验证书复印件)。
5.根据台保安岗位的实际需要配合台对现有岗位及保安人员进行调配。
三、人员配置及条件、岗位配置、岗位机构设置
1.人员配置:北院配置保安8人、南院配置保安7人,共需保安15人。
2.人员条件:全部保安人员具有保安员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队长及班长要求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形象岗要求五官端正反应机敏身高1.72米以上、被派遣人员年龄要小于60周岁,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前科劣迹。
3.岗位配置:队长岗、班长岗、大厅立岗、白班形象岗、夜班值班岗、直播间安保岗。
4.岗位机构设置:队长、班长、队员。(其中:队长1人、班长2人、队员12人)
四、具体岗位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
(一)北院
1.岗位人员配置
队长岗1人、大厅立岗1人、白班形象岗3人、夜班值班岗3人,共计8人。
2.工作内容
(1)队长岗
负责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安保工作。(队长需参与全队的值班、巡查等日常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48小时,早7:50-次日早7:50
(2)大厅立岗
负责北院南大厅形象岗立岗工作、负责北院南大厅及600平米演播室的日常安保管理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每天,早8:00-晚17:00;每周,休周六、日。
(3)白班形象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7:50-17:30,上二休一。
(4)夜班值班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夜班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二)南院
1.岗位人员配置
白班形象岗3人(含班长1人)、夜班值班岗3人(含班长1人)、直播间安保岗(1人),共计7人。
2.工作内容
(1)班长岗
负责协助队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工作(白班岗班长需参加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白班班长:7:50-17:30,上二休一、夜班班长: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2)白班形象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7:50-17:30,上二休一。
(3)夜班值班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夜班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4)直播间安保岗
负责台南院直播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播间内的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每天,早8:00-晚17:00;每周,休周六、日。
五、服务保障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所承若的各项服务,未经允许不得减少服务内容。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双方约定。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按照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内容和标准制定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台两院门卫安全管理、院区安全巡逻管理、停车场管理、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消防、治安、防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内容,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工作,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的情形的,要求中标供应商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改正。
4.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服务及质量做出保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5.如果中标供应商发生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采购人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采购人遭受处罚,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及其他费用)
6.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临勤岗位服务,临勤岗服务质量与上述标准一致;临勤岗人数、服务时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涉及增加临勤岗位服务费用,采购人按照中标金额标准另行支付。
7.采购人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并制定交接计划,涉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费用,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供应商实际服务时间和服务合同标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提供保安服务工作中因保安工作失误给采购人带来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 采购人有权依据本项目招标参数及单位内控制度等,制定月度及季度的《服务质量考核验收实施细则》,作为监督与考核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季度的服务质量考核被评定为“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当季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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