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陆水域增殖放流苗种采购 (项目编号:KQZX-2025-9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内陆水域增殖放流苗种采购 (项目编号:KQZX-2025-9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5-91
项目名称:2025年内陆水域增殖放流苗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0万元
最高限价:11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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