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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 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1#、2#、3#厂房及附属设施)监理
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1#、2#、3#厂房及附属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1#、2#、3#厂房及附属设施)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江发改委函〔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香水居委一组(小地名老王坝)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三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1800.00m2。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最大跨度24.4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9414.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17.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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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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