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58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高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581001 ),已由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级资金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阳高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28425㎡,总建筑面积11705.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99.52㎡,地下建筑面积1806.3㎡。新建门急诊楼2187.17㎡(地上三层),住院医技楼8956.26㎡(地上五层7149.96㎡,地下一层1806.3㎡),营养食堂 158.4㎡(地上一层),液氧站159.68㎡(地上一层),附属用房244.31㎡(地上一层)。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高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设备;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包含本工程建设内容与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采购及配合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高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要求: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4.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